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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卡上班,在食堂吃早餐摔伤骨折,申请工伤被当地人社局驳回? 据极目新闻报道,重庆王女士打卡之后,在公司食堂打早餐途中摔倒,腰椎、尾椎骨折,医药费花了2.5万元。家属申请工伤认定,被当地人社局驳回。 人社局给出的解释很特别:全市统一口径,在食堂吃早餐、晚餐时摔伤都不算工伤,只有吃午餐时摔伤才纳入认定。理由是午餐吃完接着上班,属于工作预备;早餐可以在家或者外面吃,属于个人自由选择。 记者检索发现,重庆本地就出现两种完全相反的结果。涪陵有员工早餐在食堂摔伤,复议之后认定为工伤;渝中另一个相似案例,复议之后维持不予认定。同市、同场景,结果却不一样。 律师指出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根本没有区分早中晚餐。判定核心,是是不是工作前后、在单位管控区域内,从事上班前的预备行为受伤,食堂本身属于工作场所延伸。 特别